·名称核准通知书(需先办理)
·分公司设立申请登记申请书两份(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两份(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股东会决议(有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需注明“同意在南京设立分支机构,该公司为独立核算,并在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纳税”“总公司任命谁为分公司负责人”“总公司
出资额(不超过总公司注册资金的一半)”“全体股东签字,总公司盖章”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总公司盖章)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总公司盖章)
·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总公司盖章)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一份
·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总公司盖章)
·总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总公司盖章)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八张,简历一份
·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和房产证明)
·凡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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