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贸易类:
10.出口许可证核准
1.概述
审批项目依据:
1、《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外经贸部2001年第9号令)
2、《出口许可证申领签发工作规范》([1999]外经贸配发第743号)
3、当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批流程
初次申请企业在省发证机构办理代码登记,需网上申领出口许可证的企业还需申请电子钥匙(该钥匙可用于申领出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和自动进口许可证)
办理代码登记
内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申领电子钥匙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申请表》;
(2)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批准后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厅网站( www.jsmoftec.gov.cn )“货物贸易 — 网上办事”栏目予以公布,请自行查询,并向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支付 “ 电子钥匙 ” 费用,并将汇款单传真给国富安公司。
企业书面向省发证机构提交办证资料
书面申领
企业将下列资料递交省发证机构(南京市北京东路 29号1001室),发证机构受理企业申请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30(不间断发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请下载或在办证大厅领取);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有关部门下达出口配额的批准文件(配额商品需提供);
(4)其他情况应提交的资料(如开展加工贸易的内资企业,应提供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或商会要求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书面申领企业领取证书
(1)自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受理企业完备的申领资料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全天领证(8:30-17:30)。
(2)领取人凭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领取许可证。
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5-57710002,57710260,5771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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