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公司
申办对象资格
1、经营规模在10辆以上、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标准和经营普通货物运输5年以上经历的货物运输经营单位;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停车场地;
3、有车辆清洗、消除危险货物污染的专用设施;
4、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经职业培训合格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业务管理人员;
7、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8、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营规模在10辆以上、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标准的检测报告和经营货物运输5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4、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停车场地证明;
5、资信证明;
6、车辆清洗、消除危险货物污染的专用设施平面图;
7、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8、符合装运危险品技术要求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设施情况表(受压槽车具有劳动部门发的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
9、驾驶员、装卸人员、业务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10、管理制度文本、企业章程文本、法人代表任职文件;
11、凡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资的还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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