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
受理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 025-83273679
申办材料(一式三份)
(1)《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书面申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6)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8)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9)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同时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进行网上申请。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须提交申办材料。
2、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材料并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转入审核流程;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1、标准:
(1)符合审批的“药品信息服务”标准;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3)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4)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5)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6)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规范、有效;
(7)现场审查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1、标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有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性网站的规定。
2、岗位职责及权限:进一步审查,拟定处理意见。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1、岗位职责及权限:签批
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
(五)告知
1、岗位职责及权限:将审批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人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过网上申请时获取的ID号查询)
2、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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