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典当行条件
受理部门:市、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025-83526373或025-83526372
申办材料:
①《江苏省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②《典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具备合法、固定、符合安全要求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
④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⑤证明企业性质的材料;
⑥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和验证登记、安全保卫、可疑情况报查、财物保管等制度;
⑦拟任法人代表户籍地址、简历和有无违法犯罪前科材料;
⑧《安全条件现场审核意见书》。
办理流程
①需向主管部门(省经贸委)申请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②申请者持申请报告到市、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领取《江苏省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并按规定填写,连同相关材料送县(市)、区公安治安警察大队→③县、市公安机关经过初核、复核后报省厅审批→④省厅审核批准后,将相关材料退市局治安警察支队,并由市局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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