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申办材料:
1. 企业申请报告;
2. 区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审核意见;
3. 规划、消防和交警等部门对加油站选址的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1. 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向拟建加油站所在区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初审后上报省级主管机关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加油站建成并经消防、技监、公安技术防范等部门验收合格后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凭证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
2. 《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贸易(1999)637号)
3.《关于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问题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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